十年冤狱酷刑 辽宁王金萍控告江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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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王金萍,女,四十六岁,家住辽宁省辽阳县首山镇马伊屯村。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王金萍被绑架、非法判刑十年,在辽宁省女子监狱被极尽折磨。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出狱时,王金萍身体严重浮肿,睡觉不能躺着,躺下就上不来气。医院检查说,心肌大面积缺血、严重贫血、肺部感染、胸腔积水、尿路感染、末梢神经循环不好等等。女子监狱恶警佐晓燕说:“就你这样,回家也是个废人。”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二日,王金萍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迫害她和其他法轮功学员的元凶江泽民。

非法劳教两年 在辽阳市石嘴子教养院、马三家教养院遭酷刑

一九九九年九月八日,我和丈夫上北京上访,说清法轮功事实真相,被送到驻京办事处,当地公安局接回,送辽阳市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月。出来后,我第二次踏上了上北京的车,又被抓回非法关押在辽阳市看守所,并于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八日,被非法劳教二年。

刚开始非法关押在辽阳市石嘴子教养院(为了关押女法轮功学员临时成立的),连那里的女警察都是临时从各个部门抽调过来的。在那里,同时被非法关押的还有二十多个铁岭的大法弟子,所有的大法弟子都经受了灭绝人性的摧残。白天,强迫上外边出奴工,干体力活,挖树坑、收拾火车道、装运垃圾等,晚上,回到住的地方做手工活,干到下半夜二点多,早上五点就起床,先干手工活,而后出工。

为了强制改变信仰,还特意建了一个禁闭室,用各种酷刑,不让睡觉、上大挂、电棍、空屋子冻、毒打。后来教养院解体了,剩几个人,都被送到沈阳马三家教养院。

酷刑演示:上大挂

在沈阳,我就先后换了四个地方非法关押。在马三家教养院期间,同样遭受非人的待遇,每天不让睡觉,强制说法轮功和我的师父不好,骂师父,不听他们的,他们就肆无忌惮的大骂、用各种刑具。

骚扰、勒索、被迫流离失所

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八日,我走出魔窟回家了。虽然形式上获得了自由,但我的内心都没感觉轻松,毕竟这场迫害没有结束,那么多的大法弟子在痛苦中煎熬。我丈夫以前办的取保候审,交五千元押金,现在局长换了,新局长说还要交五千元,要不就网上通缉,我们没给,就网上通缉各种方式抓人,所以我和丈夫被迫流离失所,有房不能住,上外边租房住,老人、孩子也照顾不了,当时我们做买卖,买卖也做不了了。

一次丈夫进货,警察居然跟到唐山去抓人,所以我们有家不能回,他们找不到我们就逼家里人,家里人不知道,就把他们也抓起来,把我的大哥、大嫂非法抓到看守所,并勒索了三万多元钱,才放人。把大姑姐抓到公安局毒打,还给上了刑。孩子只能靠亲戚、同修的照顾,在大伙的帮助下艰难的维持生活,爸爸着急上火得了脑血栓,妈妈也得了脑血栓、糖尿病、神经衰弱、肺气肿等十来种病,我所有的家人也都在痛苦中、担惊受怕中煎熬着。

辽宁女子监狱极尽侮辱、酷刑折磨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那天,我们在租住的地方被辽阳市国保大队很多人非法抓捕,在辽阳市公安局关了一天一夜,被刑讯逼供后,又送入了辽阳市看守所,并没收了我们所有的私有财产,并被非法判刑十年。

于二零零五年一月十日送往辽宁女子监狱八监区非法关押。那里纯粹是一个人间地狱。记得我被送进的当天,八监区的警察焦玲玲就说:你等着,慢慢收拾你。首先不让我睡觉,全小队的人排成班,轮流看着我,非打即骂。警察告诉犯人说:“你不打她,那我就用电棍电你,不给你加分,不给你减刑。”晚上别人都睡觉了,就把我拽到水房,衣服扒光,一丝不挂,用手铐把我手反铐在柱子上,嘴用宽胶带粘住,同时用两根胶皮管分别接两个水龙头上,水放到最大,往我身上浇,憋的我喘不上气来,一浇就是一宿。

冬天,他们身上穿着棉袄,怀里揣着热水瓶,外面下着雪,他们把我窗户打开,让我冻着,有时还用开水烫,问我是什么感觉,还说:只要你不放弃信仰,我们有的是办法对付你,一天一人想出个办法折磨你(警察晚上给每个犯人发四袋方便面)。

浇完凉水,把我大头朝下,吊在暖气管子上,用黑胶皮管抽,一边抽一边说:“知道这管子是干什么用的不?就给你准备的。”打一阵,看我快不行了,就把我放下来,按在地上,身上站一个人,在我身上跺脚,两个人拽我的双腿,往两边抻,劈腿,我好长时间走不了路。还用刷子刷我的脚心,把脚都刷烂了,用成卷的大胶带砸前胸,用板鞋底抽下身,掐大腿肉,扒光衣服,一丝不挂,在走廊里一站一宿。

还有一次,八监区监区长佐晓燕、生产科长刘屹立、分队长李丹三人,在监区长办公室把我毒打一顿,双手被铐,两根电棍同时电,电我的嘴,把嘴电的全是大水泡,肿的老高,吃不了饭,用胶皮棒把我的屁股都打成了紫黑色,打烂了,直到现,在屁股一摸里面还有硬块。用脚往胸部踹,胸里喘气都疼,睡觉不能平躺,电棍哪都电,直到把电棍电没电了,把我打晕了,才罢手。

看我晕了,就叫人把我拽到水房地上一盆一盆泼凉水,泼醒后,用绳子背铐捆住,塞进案板底下,我每天都在案板底下待着,嘴用胶带粘上。我绝食抗议这种不公正的对待,然后他们又把我送到医院灌食。

“小号”迫害

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九日,第一次把我关入小号迫害一个月,什么都不给拿,连最起码的卫生纸都不给。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九日,第二次把我押入小号半个月。

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一日,整个监狱大调,我被调到三监区。

由于长期的肉体和精神的摧残,我的身体出现了严重的浮肿,全身包括脸、腿。腿肿得像大棒子,大小腿一样粗,小腿都看不出来,一摁一个大坑,走路都费尽,睡觉不能躺着,只能倚着背靠着,躺下就上不来气,到医院一检查,说是心肌大面积缺血、严重贫血、肺部感染、胸腔积水、尿路感染、末梢神经循环不好等等。恶警佐晓燕说:“就你这样,回家也是个废人。”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我走出邪恶的辽宁省女子监狱大门,孩子已经结婚,小外孙子都三岁了。江泽民不仅对我、我的家人、千千万万的大法弟子及家人,还有所有的中国人民都犯下了滔天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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